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主页校园计算机网络线路 与地下管路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3-05-05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地下管路和计算机网络线路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网络线路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畅通。依据《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路,是指可以容纳各种不同弱电管线的地下综合通信管廊。凡由学校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的道路通信管线,均应集中敷设。计算机网络线路是指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行的物理网络链路

第三条 后勤基建处是学校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管路建设和运营的行政主管部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与网络有关的地下管路、计算机网络线路的规划、设计和使用。

第四条 学校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管路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弱电管路的建设规模,应当满足学校当前需要并适当超前。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五条 后勤基建处应当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弱电管路进行总体规划,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协助工作。

第六条 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弱电管路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学校基建计划相协调,在进行学校进行房屋、道路的建设或改造时,应同时做好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管路的规划,地下管路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一次建设,不重复开挖”的原则。

第七条 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弱电管路的建设,应当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遵守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和通信工程施工规范等强制性技术标准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八条 计算机网络线路和地下弱电管路的维护维修由后勤基建处统一规划、统一安装、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

第九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线路的使用和管理,后勤基建处负责地下弱电管路的管理。

第十条 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监控,校内已经安装校园网线路的楼宇不准私自安装其他上网线路。

第十一条 校园内需要增加网络线路的部门,必须向后勤基建处提出申请,并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安装。

第十二条 校内没有安装校园网线路的楼宇,用户要求安装其他上网线路,必须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准私自接入其他上网线路。

第十三条 校园计算机网络线路及有关设施属学校统管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准私接、改动或拆卸。

第十四条 校内计算机网络线路与管路的安全保卫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内网络设施及线路的安全保卫由后勤公司及各学生宿舍管理值班人员负责。

第十六条 校园网地下管路未经允许其他部门一律不得使用,如需要使用应向网络信息中心申请,审批后方可使用,违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 如出现地下光缆和管道人为损坏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指导。

第十八条 光缆终端盒、法兰盘及光纤跳线只有专业维护人员可以进行技术操作,其它人不得随意操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管理制度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修订并解释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