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行政组成部门。招生就业处是主管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录取,以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招生就业处职责

1.负责全院招生计划的编制、落实,并通报学院相关部门;

2.负责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的材料组织、印制和发放工作;

3.负责学院招生章程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负责招生文件、录取名单的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对招生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招生录取和招生数据的统计、整理上报工作及招生专项工作总结;

6.组织协调学院机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做好新生报到工作;

7.制定全学院毕业生就业方案,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工作总结,形成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8.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就业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社会用工需求调查等工作;

9.拓展就业市场,收集就业信息,完善就业信息系统,并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放,提供网上信息服务;

10.负责组织校园招聘等活动,协调各二级学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11.与生源基地、劳动用工基地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

12.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日程安排、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报到证办理及相关手续;  

13.负责参与建设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研室,参与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课程建设、教学组织和课程讲授任务;

14.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15.完成本部门的其他日常工作;

16.完成学院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招生就业处工作;

2.负责管理招生宣传工作,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学校办学条件组织编制学校招生计划;

3.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4.负责招生章程和就业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加强与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对学院工作的最大支持;

6.负责组织开展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活动,密切与用人单位联系,巩固和拓展学院毕业生就业市场;

7.组织开展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8.负责招生与就业工作的过程跟踪、数据统计、专项工作总结、年度报告撰写的组织实施;

9.负责招生就业处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综合岗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招生就业处的各项工作;

2.拟订本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方案;

3.负责录取网络系统的建立、维护和运行;录取数据的组织、管理及投档工作;培训、指导学院招生工作人员;

4.负责编制学院分年度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5.编制招生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7.对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8.建立学院就业指导队伍,完善就业指导机制,协调就业指导课的开设工作,保障年度就业任务和质量;

9.与各二级学院共同拓展就业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就业基地,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加强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完善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10.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制作毕业生宣传广告材料,组织校园就业推荐招聘活动,包括大型人才供需洽谈会、专场招聘会、双休日招聘会等;

11.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就业招聘活动组织情况的管理与指导;

12.参与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课程建设、教学组织和课程讲授任务;

13.负责中央与地方基层项目就业工作(包括西部计划、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选调生、应征入伍等);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招生岗位职责

1.负责招生宣传资料的编制、发放工作,具体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3.负责录取新生的入校复查;负责退录考生和新生专业调整咨询,办理新生录取手续以及录取期间与省高招办进行工作联系等;

4.承担录取过程中的电话咨询、来信、来访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

5.做好招生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新生入校安排工作;

6.招生录取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7.部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就业岗位职责

1.制定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和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

2.完成各类就业项目的申报及组织管理实施工作;

3.做好二级学院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暨校企合作洽谈会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对各二级学院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进行收集整理,做好毕业生就业率上报、核查等工作。

5.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形成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6.联系用人单位、搜集市场信息、推荐毕业生就业;

7.校园大型专场招聘会信息发布、安排、接待;

7.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生推荐书发放、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毕业生档案迁转;

8.就业咨询、就业指导;

9.做好部门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3年4月17日修改)